繼承期限表
填入過世日期,算出每件事的最後期限。
期限
請依實際情況回答下列二題,系統將據以建議由繼承人自行辦理,或委由專業顧問協助。所填資料僅於您的瀏覽器內運算,不會傳送至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。
加 @verworth 為好友,傳過世日期過來,每個期限前 14 天會通知您。
各項期限之末日如為星期六、星期日或國定假日,依民法第 122 條規定順延至次一上班日。拋棄繼承及陳報遺產清冊之 3 個月期間,依民法第 1174 條及第 1156 條規定,自知悉得繼承之時起算;通常即為被繼承人死亡之日,較晚知悉者應另行計算。
本表僅供期限試算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實際期限以法院、稅捐稽徵機關及地政機關之認定為準。